甲方(委托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
乙方(承揽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打字、复印、印刷等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事项及要求
1.1 甲方委托乙方完成以下工作(具体项目、规格、数量、质量标准等详见附件《印刷清单》或另行约定):打字、排版、复印、印刷、装订等。
1.2 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样稿、文件或具体要求进行制作,保证成品质量符合行业通常标准及甲方特别要求。
1.3 如需甲方提供原稿、电子文件或样品的,甲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资料不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并承担因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第二条 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2.1 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元(大写:_元整)。该价款为含税价,包含材料费、制作费、运输费等乙方完成本合同义务甲方需支付的全部费用。具体明细及单价可参见附件。
2.2 支付方式(可选择或另行约定):
□ 本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作为预付款,计人民币元;余款在乙方交付全部合格成品并经甲方验收确认后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 乙方交付全部合格成品并经甲方验收确认后_个工作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全部合同价款。
2.3 乙方收款前应向甲方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
第三条 履行期限及交付
3.1 乙方应于_年月日前完成全部工作,并将成品交付至甲方指定地点:_。
3.2 成品交付时,双方应共同清点数量,甲方进行初步验收。如发现数量短缺、明显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补足或重做,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交货期限不顺延。
3.3 成品交付至甲方指定地点前的运输、保管等风险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验收与质量保证
4.1 验收标准:以甲方确认的样稿、文件及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为准。
4.2 甲方在收到成品后__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如有质量异议,应在此期限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视为验收合格。
4.3 乙方对其制作成品承担质量保证责任。如因乙方工艺、材料等原因导致成品存在质量问题,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合理期限内无条件返工、重做或更换,并承担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第五条 知识产权及保密
5.1 甲方保证其提供给乙方的所有资料(包括文字、图片、电子文件等)拥有合法知识产权或已获授权,乙方仅为履行本合同目的使用,不得复制、泄露或用于其他任何用途。
5.2 乙方承诺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文件内容、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予以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此保密义务不因合同终止而解除。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若乙方逾期交付成品,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千分之_的违约金;逾期超过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返还已收款并赔偿甲方损失。
6.2 若甲方逾期支付合同款项,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应付未付款项千分之_的违约金。
6.3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或法定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七条 免责条款
7.1 因不可抗力(如地震、火灾、战争、政策变化等)、意外事件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受影响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证明,可免除相应违约责任。
7.2 因法律法规、政策变化或政府部门行为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其他约定
9.1 本合同一式_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2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自然人则签字)之日起生效。
9.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4 通知与送达: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往来通知应以书面形式(包括电子邮件、传真)送达以下地址。一方变更地址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原地址送达视为有效。
甲方送达地址: 联系人: 电话: 邮箱:
乙方送达地址: 联系人: 电话: 邮箱:_
(以下无正文)
附件:《印刷清单》 (应包含:项目名称、规格、材质、数量、单价、小计、备注等详细信息)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_年月_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_年月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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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01-13 04:21:38